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动物防疫法的方针是什么,以及动物防疫法实行什么方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对人、动物构成危害,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因此,在动物防疫方面上我们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
2、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动物防疫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
3、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动物防疫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综合防治、严格检疫、重点控制、全程监管的原则。
4、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实验动物防疫,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动物防疫法修改的亮点,比较突出的是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健全的动物防疫法律体系。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3、新动物防疫法专门增加有关动物诊疗的规定。按照新法,开设“动物医院”,当“动物医生”都有了新门槛,这有望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活动。
4、可以说这次动物防疫法的出台是大快人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遏制城市内遛狗不栓绳的行为,改善城市精神面貌。希望在具体政策落实时,也能够令行禁止,为大家创造一个和谐文明,安全的城市环境。
5、因此法律明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检疫办法。
6、第五条规定,动物防疫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第九条规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
所称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本法所称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指动物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所称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所指的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关于动物防疫法的方针是什么和动物防疫法实行什么方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